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发挥了教育警示作用,宣示了鲜明导向。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肥西县上派镇人武部原副部长吴磊收受他人贿赂问题。经查,吴磊在担任城关居民住房丈量登记工作组第二组组长时,在保管和向拆迁指挥部提供房屋勘查登记表过程中,多次擅自添加、修改相关信息,导致不符合安置条件人员获取安置房,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75万多元;同时,还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4万元。2016年8月6日上派镇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吴磊开除公职处分;2016年10月24日肥西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磊开除党籍处分。吴磊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庐江县皮肤病医院聘用医生李先腊收受药品回扣问题。经查,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李先腊在庐江县皮肤病医院工作期间,积极向患者开出某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处方,收受该医药公司业务员刘某某药品回扣93918元。2013年12月12日,庐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先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2016年7月30日,经庐城镇党委研究,2016年8月4日报请庐江县纪委研究同意,决定给予李先腊开除党籍处分。
三、蜀山区五里墩街道清溪路社居委主任洪家金为亲属违规获取安置房问题。经查,2012年,五里墩街道龚洼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洪家金利用负责拆迁的职务之便,在其家人已享受过拆迁安置的情况下,与龚洼拆迁项目的祖居户唐某某协商,从唐某某户被拆迁房屋中划出部分面积到家人名下,违规以成本价购买60平米安置房屋。调查中,洪家金主动退还违规获取的安置房。2016年6月2日,蜀山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洪家金党内警告处分。
四、包河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副主任吴宗涛擅自帮助他人推销酒水问题。经查,2016年1月底,吴宗涛在分管滨湖新区环卫工作期间,帮助他人向其管理服务对象推销酒水60箱,销售金额共计36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5月4日,经包河区城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宗涛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但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仍然存在,特别是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摊派费用等问题突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处理。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乡镇(街道)、责任压到基层。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关键作用,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排查、及时解决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有关职能部门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也要严肃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